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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采用什么机制

导读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1、香港特区政府发表方案前,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已进行两轮公众咨询。

2、在2015年1月至3月进行的第二轮咨询中,政府共收到超过13万份书面意见。

3、在政府提出的方案中,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是,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4、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为,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5、就“委员推荐”,获得120名委员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

6、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而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

7、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5个和最多有10个参选名额。

8、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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