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新规定(有效遗嘱)
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①公证遗嘱。
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这种方式最严格最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效率最高。
②自书遗嘱。
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具有较强的保密性,使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③代书遗嘱。
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以按手印代替。
④录音遗嘱。
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⑤口头遗嘱。
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
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③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④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