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分录是)
成本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取得投资当年分派的 (属于清算型股利)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2)以后年度分派的 (根据被投资方现金股利的分配和上年实现的净利润之间的关系计算) ① 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如:2004年分派股利1600万 > 2003年的净利润1000万 ,持股比例3% 借:应收股利 1600*3% 贷:投资收益 1000*3% 长期股权投资 600*3% (差额) ②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如:2004年分派股利1000万 = 2003年的净利润1000万 ,持股比例3% 借:应收股利 1000 *3%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③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考虑长期股权投资的恢复问题,但前提是以前冲减过投资成本 如:2004年分派股利90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900 *3% ① 长期长期股权投资 100 *3% ③=②-①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② 如:2004年分派股利10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100 *3% ① 长期股权投资 27 ③=②-①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② 最多可以确认30万 如:2004年分派股利5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50 *3% ① 长期股权投资 27 ②(假设以前年度冲减的长投为27万,则以原来冲减的为限) 贷:投资收益 28.5 ③=①+② 2、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