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改法为律(商鞅)
导读 商鞅(约前390--前338) 战国时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公孙氏,名 鞅,原名卫鞅。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游说秦孝公变法。...
商鞅(约前390--前338) 战国时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卫国人。
公孙氏,名 鞅,原名卫鞅。
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游说秦孝公变法。
孝公六年(一说三年)任左庶长,旋升大良造。
孝公十二年由雍(今陕西凤翔南)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进一步变法。
后十年(前340年),因战功封商(今飔西商 县东南)十五邑,称商君,商鞅。
其政治主张,强调“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史记·商君列传》),“开阡陌封疆”(同上书),废除井田制,确认地土私有,取消分封与世袭制度,建立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
又实行耕战政策,凡耕战有功者,可受赏封爵。
并厉行法治,推行“连坐法”。
其变法促进经济发展,奠定秦国富强基础。
秦孝公死,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又有《公孙鞅》二十七篇,今佚。
遗物有“商鞅方升”(旧称“商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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