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直辖市县级行政区(湖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相关内容简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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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
2、地处中国中部地区,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介于北纬29°01′53″—33°6′47″、东经108°21′42″—116°07′50″之间,东西长约740千米,南北宽约470千米,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94% 。
3、共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4、 湖北省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
5、在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属长江水系。
6、湖北省地处亚热带,全省除高山地区属高山气候外,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7、 截至2021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830万人。
8、2021年,湖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012.9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61.6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952.9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6398.3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9.3:37.9:52.8。
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86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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